2010年2月23日火曜日

据理力争

(一)
我刚毕业时,进了一家学校当文员。那时候,我接到了一个索赔电话。
一个学生交了学费,上了几个月课。可是他们公司要把他调到别的城市去工作,他不能继续学下去了。所以他要求学校把学费退给他。
学校的入学说明书的注意事项里,写着一旦入学,不管有任何理由,都不退还学费。可是一般人在看说明时,都是马马虎虎看了一下,就签了名。那个学生也是这样的。
他在电话里责怪我们在签约时没有对他进行详细的说明,说什么也要我们退学费。
那时我一点工作经验也没有,就把他的电话转给上司,请他处理。
处理索赔真是一件辛苦的工作。
(二)
日本的高中生考大学时,一般都会报考三四家大学,免得想去的大学没考上,又得当回读生。
大学都要求学生交一笔入学金和学费。如果学生如愿以偿,考进了自己想进的大学,不去原先报考的大学上课,这笔钱也不会退还给学生的。
这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。
可是有一个学生要求学校把钱还给他,学校当然不答应。他就把学校告上了法院。
结果,2006年11月,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学生打赢了这场官司。
日本的常识有时候是不合理的。
(JC)

0 件のコメント:

コメントを投稿